逆天而行,直至终点
|
1975年6月7日阿伦-伊泽尔-艾弗森生在弗吉尼亚州汉普顿,据说出生时手臂颀长。名字用了父亲阿伦-布鲁顿的,可惜那厮是个人渣,不肯认孩子。母亲安-艾弗森时年15岁,后来找了个叫迈克尔-弗里曼的人做男友,定居新港。那地方盛产运动员,流行斗狗。安-艾弗森打字、洗衣、修电路、当司机,养育儿子,忙里偷闲生了俩女儿,而且在管道水满金山时,不断跟艾弗森说:
"一切会好的,你一定会扬名立万。"
阿伦-艾弗森开始运动生涯时,打橄榄球的四分卫和角卫,在速度、强韧、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得其所哉。很多年后,2001年NFL状元迈克尔-维克承认,"他是新港式上最好四分卫。"同时,他打篮球,13岁已经能干掉后爹弗里曼,单挑称霸汉普顿街头球场。1992年他17岁,带领贝泽高中拿下橄榄球州冠军,当选MVP;与此同时,在高中篮球联赛,他场均32分9篮板9助攻。他的篮球教练伯利先生待他如父,他的橄榄球教练科兹洛维斯教会他"不用思考,依靠直觉,感受心中的景象"来打球。这直接培养了他后来的打球习惯:赛前偶尔绘图,想像自己面对的景象,然后顺势而行。直到现在,他还是个出色的业余素描画家。
Read More...
|
Author:
Jimmy | Category:
Favorite |
Comments: 0
|
TrackBack: 0
| Views: 2511 |